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游泳教员各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游泳教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国游泳教员的培训和管理,现研究决定对已获取初、中级游泳教员资格证书的教员进行年审。
审证办法:各委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进行,确定日期、地点、审证人数后至少提前一周上报上海市游泳教员委员会,年审内容由游泳教员委员会提供。
审证范围: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游泳初、中级教员证的教员。
审证日期:2020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审证费用:初级教员 140元/人
中级教员 160元/人
注:教员证有效期满的教员,先行至市游泳协会进行换证再参加年审。有效期满未换取新证或2019年未参加年审者,不得参加2020年年审。
联系人: 王 蕾
联系电话:62586142
上海市游泳协会教员委员会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