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7月18日下午在奉贤区体育中心游泳馆的游泳培训班中由于教员及救生员未按照上海市游泳教员管理办法中关于教学安全的有关规定,导致一名学员发生溺水死亡事故。
夏季正值游泳培训高峰,请各相关委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所管辖场馆的游泳培训班教员加强水中安全及责任心教育,严格督查教员持证情况。
上海市游泳协会教员委员会
20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