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游泳教员各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游泳教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国游泳教员的培训和管理,现研究决定对已获取初、中级教员资格证书的教员进行年审。具体方法如下:
审证办法:各委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进行,确定日期、地点后提前一周上报上海市游泳教员委员会,由市游泳教员委员会委派考官前去审证,年审内容由游泳教员委员会提供。每期人数不得少于30人。
审证范围: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游泳初、中级教员证的教员。
审证日期:2014年5月10日至6月21日。
审证费用:初级教员 140元/人
中级教员 160元/人
注:教员证有效期满的教员,先行至市游泳协会进行换证再参加年审。有效期满未换取新证或2013年未参加年审者,不得参加2014年年审。
联系人: 马纯毅
联系电话:62586142 传真 62586142
上海市游泳协会教员委员会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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