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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机构 - 冬泳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游泳协会冬泳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团结带领本市各区冬泳协会和冬泳爱好者开展冬泳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冬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本市冬泳活动健康发展。

2.指导会员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完善会员登记、注册、汇总和报备,注册分协会内部注册和向全国冬泳委员会注册,并向市冬泳专业委员会报备,逐步建立冬泳会员健康档案,为科学研究提供依据。

3.指导安全管理、提倡科学冬泳。会员参加冬泳活动掌握“三自原则”即:参加活动自愿、安全自负和产生经费自费,并有安全承诺书;游泳活动场所须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公开水域必须佩带安全浮球等;组织赛事活动必须要有安全预案和相关安全措施。

4.组织参加赛事,普及冬泳运动。结合实际组织、参加本地区、长三角地区、全国性冬泳比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冬泳、参与冬泳。

5.引导创新发展,探索发展方式。探索冬泳运动与文商旅展融合的结合点,适时开展项目化运作、寻求社会赞助、提高自我造血功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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